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

4月25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甘肃省高院发布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法律知识,规范公众行为。其中,“网络售假完美芦荟胶”被作为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之一进行宣传。(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案例:网售假“完美”产品,侵害商标要赔款
案情摘要:
完美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保洁用品等产品的知名企业。吕静于2012年底注册网上店铺,经营洗化日用品及其它生活用品。2013年8、9月,吕静从其他网站购销一批完美芦荟胶商品,以每支9.88元价格向其他用户销售,共计约200余人,销售价款3000余元。
2013年10月9日,完美公司从吕静经营的网店购买其出售的完美芦荟胶,经鉴别,该商品包装粗糙、防伪标签与完美公司生产的产品完全不一致。完美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吕静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在淘宝网首页及《中国消费者报》刊登申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1万元。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涉及到互联网行为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案件不仅数量逐步上升,而且形式、方法越来越多,涉及的互联网技术性也越来越复杂。本案是一起通过网络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遍性。法院通过司法审判,为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