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健事件引发的保健食品行业风波后国家开展了百日行动,强有力的打击了保健品行业虚假夸大宣传和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使快速发展却又鱼龙混杂的保健品行业得到了史上最严的整顿。让一直来重视产品研发和品质保障的保健品企业,迎来了真正的健康产业的春天。但也有许多人对保健品(保健食品)存在偏见,跟朋友偶尔聊到保健品(保健食品),发觉很多人对保健食品仍有很多的偏见和缺少认知,认为:保健食品是骗人的,吃不死人,也调理不了病。
今天,我做为一位保健食品受益者和养生文化的推广者,忍不住想说几句,欢迎异议者来喷!
确实,社会上有一些丧尽天良的人拿着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来骗人的,我这里所说的保健食品是指那些投入大量科研经费的良心企业生产的功能保健食品,拿到国家卫食健字正式批文,有小蓝帽的正规合法的保健品。
首先,解读一下什么是食品?
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是称得上食品的,必须是对人体没有半点急性、亚急性、慢性毒副作用。而保健食品也属于食品的范筹,除具有食品的所有特性外,还必须对人体功能有一项或多项激活作用。因为是食品非药品,所以没有激素,没有依赖性,虽然不能宣称具有治疗作用,但具有特定的一些预防保健作用,调理某些慢性疾病的作用。
保健食品究竟有没有效果?是不是骗人的?我先给大家再普及一点中华历史悠久的中草药知识。
根据《中药大辞典》数据,我国中草药共有6000多种,常用的有四百多味,其中有上千种是药食同源的中草药,按等级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下品为毒性很大的中药,比如:砒霜、毒蛇、蝎子、蜈蚣、壁虎等,毒性很大,只能做为臣药或佐药、史药添加到处方里,不能作为主药,作为主药就会中毒,严重者会危及生命。中品就是药铺里常见的那些中药,用来治病的,有一定的毒副作用,病好了就不能再继续喝了。上品就是药食同源的中草药,在药铺里是药,上餐桌就是一道滋补佳品,美味佳肴,既是药也是食品,比如:沙棘、枸杞、大枣、三七、人参、银耳(白木耳)等,没有毒副作用,有病可以调理,没病可以预防病,具有特定的保健养生功能。
保健食品的原材料就是采用药食同源的上品原料,通过高科技技术提取或浓缩有效成份生产的。有没有效果?在这里,我先不下结论,一会你们自己下结论。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西医进入中国有多少年了?不到两百年时间,对吧!而中华民族上下有五千年了,这五千年我们的祖先是用什么来治病、养生、调理身体的?是中草药,对吧!相信80%的人都有去看中医的经历,医生开好处方去抓药,每味药称一个总量,然后分堆,开几副药就分几堆,这样分堆剂量准确吗?一点都不准确,对吧!患者拿回家去用什么器皿熬制,有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有的用瓦罐,有的用铁锅,有的用锑锅。用多少水?用多大的火候?熬多长时间?每次喝多少?有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对吧?在这么不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下,中草药都能发挥效果治疗疾病传承到今天,对吧!
那么,保健品、保健食品公司集合行业顶尖专家、教授和科研人员的智慧(而去中药铺看医生是医生一个人的智慧),运用高科技设备、复杂的工艺流程,将药食同源的中草药,根据中医理论君臣佐史配伍原则配方,通过物理淬取(中草药是植物,高温熬制会丧失部分活性成分和营养物质,中国人将蔬菜炒熟了吃就没有西方人将蔬菜拌沙拉营养价值高就是这个道理),保留中草药中的活性成分,去掉有害成分,重金属、农药残留,再添加功能成分等,剂量精准,功效明确,并且每款产品都要通过几百次上千次的企业自检程序,生产出来的成品还要通过几大监管部门的验证与监管,以及权威机构的认证,才能投放于市场,它的安全性超过我们天天吃的大米,蔬菜、水果。请问:你家的大米、蔬菜、水果有权威部门做过安全性检测吗?
很多良心保健食品企业的产品还多次获得过国内国际多个奖项,能骗得了你,骗得了中国,骗得了全世界吗?
很多人对保健食品的认识还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代保健食品的观念上,殊不知,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的保健食品已经发展到了第三代,第一代,猜测对人体健康有益;第二代,通过试验对人体某项功能有保健作用;第三代,通过动物、人体细胞水平验证,功能因子明确、剂量精准,并且根据中医理论:救治于后,不若摄养于先、三分治七分养、道器合一、辩症施治,整体调理、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的理论依据,采用上品原料生产的,有完整的配方,这就是第三代中保健品。所以,我们的观念应跟上时代的发展,对保健食品需要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了。
保健食品有没有效果?你去看看千千万万的预防保健的先行者们,看看他们的身体素质,精神状态就知道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刚接触保健食品时,跟你们一样,也会质疑,排斥,不认可,但通过了解,改变了观念,用上了产品,调理好了亚健康身体。他们因保健食品受益,才会认可保健食品,才会推广保健食品,才会去传播养生文化。他们现在个个精充、气足、神旺,心态阳光,乐观开朗,他们作息规律,没有不良爱好,他们都已经开始进入健康管理时代了。
你还会偏听偏信保健食品没有效果,是骗人的吗?
那些说“保健食品没有效果,是骗人的,无一例外。”的人,纯粹是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应该为他的妖言惑众承担责任!应该为对保健食品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承担责任!
据我分析,说保健食品是骗人的人一般是这样几种人:从没用过保健食品的人,道听途说的人,对保健食品有偏见的人,自己或家人购买过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人,购买过正规保健食品的人,因服用时间短,或一边保健身体,一边透支身体,服用一段时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没有达到急功近利的业务人员承诺的效果,就认为是骗人的,这样的结论是有失偏颇的!
有没有效果的发言权应该是保健食品的审批机构,还有千千万万的产品受益者。因服用保健食品引发的几例个案被媒体无限放大,炮轰整个行业。而因保健食品受益的千千万万的个人或家庭,却没有一家媒体报道过。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也是产品受益者,通过真诚分享却被说成是洗脑,还被扣上夸大宣传的帽子。
现代人越来越明白很多慢性疾病是吃出来的,怎么不去把生病跟饮食联系起来去起诉饭店餐馆呢?抽烟喝酒有患肺癌肝癌的,怎么不去找烟厂酒厂的麻烦?而服用保健食品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就认为是骗人,就找保健食品从业人员麻烦,找保健食品公司的麻烦,简直是太没道理了!话说回来,也许你不用保健食品,病情还更严重呢!
更有甚者,借*健事件的持续发酵,将猴年马月存芝麻烂谷子的事都抬到台面上来,想要讨回“公道”!如果是质量问题损害了你的身体,你讨公道肯定在理。如果是寄希望保健食品解决你身体所有问题,而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预期,就想讨“公道”,要赔偿,这样的做法你“公道”吗?
我建议,有关部门调查企业的同时,也调查调查索要巨额赔偿背后的推手,调查当事人是否存在“敲竹杠”或“碰瓷”,否则,面对近期才冒出来的接二连三的投诉,企业根本无法正常经营,假如调查结果出来,企业没有责任,当事人是否也应该承担企业遭受的损失,只有这样才最公平。
据我所知,没有一例因保健食品(正现保健食品)致病,因保健食品致残,因保健食品致命的,因为它是食品,没有任何毒副作用。而因西医过度医疗,长期服用西药,病越治越多,器官也切了,积蓄也花光了,最后还是死在医院的人大有人在,他们会去讨伐医院,会去找医院承担责任吗?
当然,那些急功近利,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业务人员应该对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那些用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欺骗老人欺骗消费者的人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