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慈善”名义的传销组织被一锅端  点击此处听文章

“做慈善的肯定是好人”?当心是打着公益名义疯狂敛财的新型传销!


人人获利、人人公益!消费100,平台返利99,剩下的1元拿去做慈善。如此“好”的平台,却为什么最终被警方一锅端?


“惊人的发财秘籍”


传销骗局年年有,最近几年似乎特别多。


近期,网上涌现出众多全返型消费平台,多数带有公益性质。所谓全返公益消费,就是消费者在这个平台的加盟商实现消费后,由返现单位按消费额进行大比例返还,剩下的钱则拿去做公益。听上去消费者几乎是白得了产品或服务,还献了爱心。殊不知,一场以"善之名无恶不作”的新型传销正在悄然向向消费者伸出“黑手”。

据央视新闻曝光,去年由人人优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所谓“人人公益”的全返型消费平台,主办了一场千人产品内测会。会议上,主持人激情澎湃地描绘了一个美好蓝图。在这个平台的运转下,加入进来的商家、消费者、以及平台自身都可以赚到钱,三方达到共赢。此外,这个项目已与某公益基金建立了合作平台,还要在5年内捐建一百所希望小学。


“做慈善的肯定是好人”,这个不是教条的教条在传销骗局里屡屡成功。据央视新闻采访此前加入“人人公益”平台的一家洗车行老板陈伟波表示,他去年年底得知“人人公益”,就将自己的车行义无反顾加入了进去。之初,陈伟波将其介绍给了客户。客户注册了消费者账户后,试探性地在车行消费了约4800元,让他没想到的是短短三天内就获得了100多元的账面返利。

此时,车行老板陈伟波又得知了一个惊人的发财秘籍。“人人公益”业务员告诉陈伟波,这个平台有个漏洞:它并不核实消费者消费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这个漏洞挣大钱。对于陈伟波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个天上掉馅饼的事儿。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陈伟波立刻注册了一个消费者号,在自己商家账号中注入了两万元。短短十几天,真的获得了近千元的账面资金。


然而,好景并没有持续多长,到了月底,平台上的爱心值就逐渐降到了零。更让他没想的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平台没有办法进行任何操作,追加投入的刷单的钱最终都打了水漂。这时杨海华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掉入了一场精心策划的新型传销骗局。

4月13日,广东省公安厅通报,新型网络传销“人人公益”平台案成功破获,主要嫌疑人悉数落网。据《光明日报》报道,经警方调查,短短一个月不到,卷入“人人公益”平台的商家达5267户,涉及消费者高达48505人。自去年12月1日一场披着“慈善”外衣的骗局从正式开启到月底全线崩盘,共非法吸纳金额高达10个亿,如此惊人数字无不令人乍舌。


“空手套白狼”游戏


经查,嫌疑人仇某于2016年8月在深圳注册深圳人人优益公司,开发了“‘人人公益’全返投资网络平台”,宣扬一种消费奖励模式。消费者(称为公益天使)在平台上注册后,在注册的“公益联盟商家”消费就可以拿到返利。比如消费24元,4天就能套出124元。


为进一步拓展下线,该公司的业务员故意露出“破绽”,诱导客户以商家和消费者的身份同时进驻。这样,不需真正消费,就可实现返利,消费多少全凭商家录入系统。经警方调查发现,该平台上不存在任何真实交易。 

对此,央视财经报道称,“人人公益”平台设计了多个合伙人级别,上级可以从下级提成,一层一层剥削,形成清晰的传销架构。除此之外,“人人公益”平台的高额返利模式就是用后加入人的投资来返利给先加入的。但是,以这种模式运营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让所有投资者如约获得全部返利,最终导致资金链陷入断裂,这其实就是庞氏骗局。 


此外,《广州日报》记者还发现,该公司为在网上拉客,不仅设计了网站、APP、开了微信公众号,还设了企划部,设新媒体运营岗位,甚至还有专门的“段子手”职位,以段子的方式来进行传播宣传。但是,该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产品,每个业务员的工作台上除了电脑,只有一些营销的“话术教程”。


经办案民警核实,该公司宣称每获利100元,拿出1元做公益全部都是虚构。公司成立的大半年时间内,也只向某基金打入了20万款,远远达不到他声称的资金池金额的1%,也就是1000多万,大量公益资金被仇某等人提出并用于挥霍。公益项目最终只是这场新型传销骗局为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个噱头

最终,“人人公益”平台以“慈善”为噱头的新型传销骗局在各方调查下大白于众。如此贪婪的“空手套白狼”游戏之所以能玩大,是因为有人能从中得到好处。其背后急功近利的贪婪所导致的悲剧,值得每一位消费者反思。


新型传销四大特征


据人民网报道,通过办案警方调查“人人公益”后发现,在大家的印象中传统传销的参与者大多数为中老年人,而这个平台的参与者几乎都是中青年,他们学历不低,熟练掌握互联网和手机APP的使用,能迅速接受新事物。但同样落入了陷阱。 

对此,警方呼吁,新型互联网传销犯罪活动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公益慈善等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警方还列举了新型传销的四大显著特征:


1. 新噱头多,打感情牌,利用爱心慈善、金融投资、游戏产品、高科技产品的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


例如“人人公益”团伙,打着“人人公益、爱心慈善”的幌子,诱骗注册会员,激励会员在网下以“拉人头”,制造一心做慈善的假象。


2. 依托互联网传播方式多样化,发展快,规模增长迅猛。


犯罪团伙设置网络平台,多以线上加线下的多样化模式,线上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还通过BBS、论坛和贴吧传播,利用网络宣传其组织和产品(多为三无产品),线下通过各地代理作宣传进行路演,层层发展会员。利用网络传播迅速的特性,短期内得以快速扩张规模,会员动则几千上万人,甚至数十万人。


3. 非接触性明显,跨区域突出,隐蔽性强,取证打击难。


传销组织者通过互联网发布所谓“致富信息”或推销“虚拟产品”,往往利用互联网便捷性、非接触性,不公开露面,通过银行转账收钱,隐蔽性增强。传销犯罪团伙不断更换网站平台,甚至把服务器设在国外,逃避监管打击,同时参与人员互不认识,只通过网络联系,取证、打击难度大。

4. 社会危害性极大。


网络传销通过互联网拥有一个理论上无穷大的“参与群体资源”,具有极强渗透力、欺骗性和危害性。浏览此类网站的上网用户都可能是潜在的参与群体,犯罪团伙仅通过聘请专门人员管理网站,对会员的提成、计酬进行系统计算,较易组织管理,参与人员遍布各地,社会影响巨大。


同时,参与传销活动群体涉嫌违法犯罪。在网络传销通过洗脑,迅速扩大规模后,对大量涉及人员、家庭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光明日报》指出,改变滋生传销骗局的土壤很难一蹴而就,但尽可能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灰色地带的财富神话,能让社会整体拥有更平和的心态。而就个人来说,最根本的仍是这个道理——永远不要相信有不劳而获的暴富捷径,否则,要么马上成为骗局中的炮灰,要么迟早为之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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